本帖最后由 不朽守護 于 2012-8-8 05:50 编辑
为了能更好的领会因果律的奥秘,我们需要知道这一宇宙法则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很轻率的说一个人现在所经历的是他过去行为的结果,但这个法则的影响远远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大得多。 根据宇宙法则,每一个行为,每一个念头,每一个语言都能产生一定的作用。当一个人思考一个想法的时候,这个想法就会作用于宇宙意识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真正秘密或者会被遗失。每一件事都在宇宙意识的范围之内,并且影响着整体(包括影响其他的每个个体) 这也许对活在自己世界的我们来说很难相信。秘密,隐私,孤独和分离是我们常挂于嘴边的词。其实这是由于我们显意识中与整体的分离。而在高层次的意识中,个体间是没有距离的。 事情和个人都不是隔绝的,而是整体的一部分。全部是一体。全体存在于整体中。但是由于我们对于自己的过于关注,我们形成了从其他部分分离出来的个人的幻觉。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个人的行为和思想对宇宙整体具有影响。 当传奇的预见者---凯西,在深度的意识层次中被要求给出一个灵魂的解读的时候。他发觉很难分别一个人想做的事情和他已经做的事情。因为在深层的意识中,想法和行为造成同样的影响。也许这就解释了耶稣阐明的思想上的通奸和行为上的是一样的。 想法等用于行为,想法就是事实。 过去的想法和行为作用于我们,就成为我们的命运,定数和业力。一个人的命运事实上仅仅是灵魂记下的其过去所作选择的反弹结果。由于个体往往没法超越他的此生看到过去的原因,使得他的命运看起来总对他不公平。 “夫子,是谁造成了这个罪,是这个人,还是他的父母?使得他一生下就瞎了眼睛。“(约翰9:1-2),如果门徒并不相信前世和业力,怎么会问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个人本身的罪是造成他生来眼瞎的原因?因为造成事情发生的唯一原因是他在出生以前就犯有罪。事实上,那仅仅是他们认为他做了的。他们同样认为他的父母也为他们曾经的错误而让孩子眼瞎的事发生。这里暗示着基督的门徒内普遍存在着一种观念,那就是不幸是有缘由的,这个缘由有可能超越现世。 作为上帝友伴,我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生活和成长的地方---只要一切符合宇宙的灵性法则。通过我们遭遇自己的想法、行为和语言,我们学会从荒唐中看到智慧,从脆弱中汲取力量,从虚假的幻觉中了解真实。于是,我们变得越练越接近我们存在的最终目的:和宇宙创造者同在。这个法则正是学习的最好的途径。它是通用于所有人的。每个人平等的经历着它,受它的启迪,包括着耶稣。“虽然他是上帝的儿子,他从他的困苦中学到了顺从”(希伯来书5:8)。 记忆复合体 业的法则并不指宇宙间有什么严厉的神,记录下一切事情,在人们最没有想到的时候给人以教训。事实上大部分的业是储存在每个人深层记忆中,通过自身来起作用的。 行为和想法所建立意识的方式如同食物喂养身体一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就是一个记忆的复合体。我们的身体和意识是我们所作一切事情的一个总和。记忆,无论是显意识还是潜意识,都造成了我们此刻的存在。这样,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事实上看到的是一个记忆的综合体。我们的决策基于我们的过去,我们的反应基于我们的过去,用样,我们的目标也基于我们的过去。要了解一个人,我们必须对他们的综合记忆有所了解。 业曾经被描述为记忆,这并不奇怪。业也会出现在显意识中。我们对于过去的记忆会被唤起并且作用于当下。如果这种唤起还没有达到显意识的层次,这个个体也许并不意识到这种记忆的存在。事实上,它存在于深层的灵魂层面。而这个灵魂用着同样的眼睛在看着,被唤起着它过去运用自由意志和意识的记忆。当然,一些这样的记忆会是遵从宇宙法则的,而有一些则违背的。 要理解业的法则是如果运作的,记忆是个很重要的概念。 当一个灵魂接近宇宙意识的时候,他会意识到他的一些记忆与缔造者是不相容的,由于存在的最终目的是成为创造者的友伴,他就寻找机会去消除这些不和谐的记忆。 假设,一个灵魂在另一个灵魂的同伴们面前或在他背后指责他的时候,这个灵魂越是接近真实的自然(自性)他越是会意识到这么做是错的。由于这种与创造者不协调的错误,他会寻求纠正的机会。他可以采用很多种形式,或者是成为这个灵魂的支持者,助手,评论家,代理,等等。或者是重新营造一种类似的场景――当着那个灵魂同伴前可以指责他的场景,看这一次他是否会选择同样的这么做。通过这一切使得那个灵魂可以越发智慧,越发接近于创造者。 如果一个灵魂太过远离于他的真实自我时,他不再具有认识错误的意识,那么宇宙法则可以成为他一切行为的巨大障碍。这样的灵魂为他自我的业所困扰。他所行的每一步都让他遭遇以往的自己行为和想法的后果。然而即便是这样的灵魂,仍然有机会回到完美的本初,因为创造者和宇宙之法是不会给定罪的。只要他不再以自我为中心,开始与宇宙同步的思考和行动,宇宙法则会同样完美的作用与他,他的行为会为他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将来。 业是记忆,就像一个人想起一件事或重新生活一样,一个人重新遭遇自我,重现面对自我给予的选择。“在你面前,是善良和邪恶,由你选择”(申命记30:15)在我们的生命中,善良等同于与他人需要和自我愿望相一致的想法和行动。邪恶等用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不顾他人和整体需要的想法和行动。纯粹说来,善良产生合一,邪恶产生分离。一个人衡量生命中的选择可以看它是造成了合一还是分离。 然而要进一步的了解这一点有些困难,因为大部分的传授都告诉我们一个人必须将他自己从世界中分离出来才能够了解超过他生命更多的真实。但如果我们仔细思考这种观念,我们会发觉所谓的“分离”更准确的来说的是“超越”。一个人在参与世界的同时超越对事物的执着。换句话来讲就是,一个人可以享受吃喝,但是不执迷吃喝,一个人可以享受他的物质生活但是不为其奴役。 我们可以来看西方常说的“七宗罪”每一宗罪都代表着一种执迷。(欲望,嫉妒,贪婪,暴食,等等)相所对应的,“七种善”就是:仁慈,温和,容忍等。 要注意的是,罪是自我的体验,而美德往往需要通过其他人来实现。如同耶稣所教导的,“我寻求宽容,而不是奉献,有耳朵的人请聆听…..”奉献可以一个人完成,但是仁慈要求一个人超越他自己而考虑到他人的需要。 我们得出的一个明显的结论是,罪就是一个人排除他人和世界,善就是一个人考虑他人并与整体的合一。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完全的放弃“我执”,或者如凯西所描述的:了解自己,做真实的自己,与整体合一.” |